
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是醫學領域中具有專門專業知識的法定鑒定機構,其任務是分析并確定醫療機構對患者實施診療技術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是否造成患者出現人身傷害的不良后果,是否構成醫療事故。另外,作為醫療事故的鑒定結論,在法院審理案件中又是一種證據,證明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有助于法院公正審理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因此作為一名醫學專家作出一個公正、科學、客觀的鑒定結論尤顯重要,我們提出如下幾點意見,請專家們注意。一、鑒定程序和內容(一)鑒定程序1、鑒定會前程序醫學會在開始鑒定前通知雙方當事人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隨機抽取專家鑒定組成員。醫學會在向雙方當事人和其他組織、個人進行調查取證時不得少于2人。醫學會應當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7日前將鑒定的時間、地點、要求等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按通知參加鑒定,鑒定時各方參加人數不超過3人。任何一方當事人無故缺席、自行退席、拒絕參加鑒定,不影響鑒定的進行。參加鑒定的專家實行回避制度,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專家在鑒定時應予回避:①專家是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的;②與醫療事故爭議有利害關系,這里的利害關系是指鑒定結論可能會與鑒定專家產生經濟利益、學術地位、名譽聲望等方面的影響;③與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鑒定的。這里所說的其他關系是指鄰居、同事、同學、師生、戰友或者有遠親屬關系等關系。鑒定組組長由專家鑒定組成員推選產生。在進行鑒定之前,鑒定組還應對下列事實予以審查:①查明爭議事實:患者是否存在損害事實,此損害事實必須是客觀存在的;如果存在損害事實,那么損害事實與醫療機構的關系,是否涉及其他醫療機構和個人;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如何向患者提供醫療服務,是否導致其人身損害;患者對損害事實的發生有沒有責任。②審查與調查:審查雙方當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關聯性、合法性,向雙方當事人調查、收集有關物證,鑒定或檢驗調取的物證。2、鑒定會程序①鑒定會由組長主持,鑒定時先由患方陳述意見,然后由醫療機構介紹治療經過,醫患雙方的陳述時間相同。②專家可以向醫患雙方提問,在向醫療機構提問時可以召集醫方參加診療的各當事人逐個進入鑒定會現場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對患者進行現場醫學檢查。③專家聽取雙方陳述答辯意見,對當事人的答辯意見,專家在進行分析后決定取舍,但是必須給予雙方當事人這個機會。現實中有的鑒定組不允許當事人陳述答辯意見,認為當事人只需對診治過程講明情況即可。這種理解有偏差,不僅無助于鑒定結論的客觀真實性,還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因為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這不僅是義務也是權利,也就是說當事人在鑒定時陳述意見和理由是其法定權利,鑒定組應當尊重當事人對這項權利的行使。④雙方當事人退場。⑤專家對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陳述及答辯等進行討論。⑥專家合議,根據半數以上專家鑒定組成員的一致意見形成鑒定結論。專家鑒定組成員在鑒定結論上簽名,專家鑒定組成員對鑒定結論的不同意見在會議記錄中予以注明(注意:不是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中予以說明)。⑦醫學會應根據鑒定結論作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其文稿由專家鑒定組組長簽發。⑧醫學會應及時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送達移交鑒定的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對符合規定作出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及時送達醫患雙方當事人,醫患雙方共同申請委托的鑒定書無須送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可直接送達醫患雙方當事人。(二)鑒定內容
第二十七條醫學會應當自接到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鑒定并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 第二十八條醫學會可以向雙方當事人和其他相關組織、個人進行調查取證,進行調查取證時不得少于2人。調查取證結束...
在我國近幾年來醫患關系越加的緊張了,醫療事故就是指醫院的醫護人員由于自己的失誤或者其他的原因導致到醫院看病的病患病情更加的嚴重,那么在我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程序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鑒定的提起和鑒定的受理 (一)三種鑒...
醫療過錯司法鑒聽證會需要舉行嗎根據相關規定,醫療過錯司法鑒定原則上應當舉行聽證會,除非人民法院不主張舉行。聽證會由辦案的司法鑒定人主持。醫患雙方都要到場,提交書面材料并充分陳述各自主張。聽證會后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是醫療糾紛案件中最主要的證據...
如何進行醫療事故鑒定,如何選擇醫療事故解決方法一、如何進行醫療事故鑒定醫鑒辦在召開鑒定會前1周內通知醫、患、鑒定專家三方。出席鑒定的雙方當事人每一方人數不得超過規定人數。任何一方當事人的無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絕參加鑒定,不影響鑒定的進行。專...
專家鑒定組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當事人也可以以口頭或者書面的方式申請其回避: (一)是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與醫療事故爭議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鑒定的。 醫療...
如何認定不配合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方事故等級和責任程度一、醫療機構違反《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不如實提供相關材料或不配合相關調查,導致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不能進行的,應當承擔醫療事故責任?;颊呦蛐l生行政部門提出判定醫療事故等級及責任程度請求...
如何鑒定醫療事故1、醫療事故鑒定的時效時效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結果發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為死亡后一年內應當提出鑒定申請;如損害結果在多年后發現,自發現后起算一年,但超過20年的法院將不保護,鑒定亦沒有實質意義。2、哪些當事人和...
在哪能做醫療事故鑒定一、鑒定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
抽取鑒定專家的注意點有什么 1)?涉及死因、傷殘等級鑒定的,并應當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法醫參加專家鑒定組; 2)?專家鑒定組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申請其回避: ①?是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②?與醫療事故爭議有利...
工傷如何進行勞動能力鑒定:1.鑒定內容、標準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