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根據我國刑法和司法解釋,以營利為目的,并有下列情之一的構成賭博罪:
1.獲利5000元以上或一年內賭博3次以上累計獲利4000元以上
2.賭博輸贏或提供賭資5萬元以上
3.組織30人以上或3次以上累計20人以上賭博的
4.利用網絡賭博參照上列情形
根據有關行政法規,違法賭博,尚未構成犯罪的,作行政治安處罰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以娛樂為目的,數額不大的,不認為是賭博(即不屬違法).一元兩元或者三元五元賭注,不應當算違反治安條例.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1: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該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風尚,賭博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生產、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誘發其他犯罪的溫床,對社會危害很大,應予嚴厲打擊。
2:在道路、車站、碼頭、公園、客車、客輪等公共場所設賭的,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3: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一條辦理治安案件所查獲的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賭具、賭資,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應當收繳,按照規定處理。
4:對參賭且賭資較大的,可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的,依法給予勞動教養,違反黨紀政紀的,由主管機關予以紀律處分,要嚴格依法辦案,對構成犯罪的,決不姑息手軟,嚴禁以罰代刑,降格處理。
認定和處罰
賭博罪在主觀上必須具有營利的目的。以娛樂為主帶有賭博性的行為,不屬于賭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情節較輕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你好 賭博場所以外的財物的性質,法律實行的是“無罪推定”,在沒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是不能自然推定為賭資的.
這也是有利于被告和疑罪從輕的原則的體現。
所以說只有帶入賭博場所的錢財才能算是賭資。、
無論是實踐中還是法理上都是一樣的。
但是如果有充足的證據證明車上的是賭資,比如你的自認和證人等,那它就是賭資了。
請采納答案,謝謝^_^
你說“自己也承認車上的錢是帶去賭博的,怕警察來抓賭才藏在車上的,并且離賭場100米以內。”,那么這個案子的認定就很有探討性了,認定為賭資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如果其他因素影響(如律師、關系的疏通、又反悔自認等),也很可能不認為是賭資。你說的“各個地方的認定標準都不一致,有較大的隨意性。”其實就是因為這個原因而不同。希望對你有幫助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第二條 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外周邊地區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吸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為主要客源,構成賭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條 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絡、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
第五條 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二)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三)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
第六條 未經國家批準擅自發行、銷售彩票,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 通過賭博或者為國家工作人員賭博提供資金的形式實施行賄、受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于賄賂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八條 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于賭資。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絡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賭資應當依法予以追繳;賭博用具、賭博違法所得以及賭博犯罪分子所有的專門用于賭博的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應當依法予以沒收。
第九條 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解釋第一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第二條 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定義賭博的中國法律名是刑法。主要依據如下: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賭博即用斗牌、擲色子等形式,是一種拿有價值的東西做注碼來賭輸贏的游戲,是人類的一種娛樂方式。任何賭博在不同的文化和歷史背景有不同的意義。目前,在西方社會中,它有一個經濟的定義,是指"對一個事件與不確定的結果,下注錢或具物質價值的東西,其主要目的為,贏取得更多的金錢和/或物質價值"。
1.中國關于賭博的所有法律條文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2、《...
1.賭博犯罪相關法律法規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
一、賭博與娛樂最根本的區別就是要看行為人的動機以營利為目的還是娛樂。 二、關于對賭博行為的認定、也就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認定,并沒有全國層面的統一規定,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參照的是各省市的有關規定。 如: 1、《...
什么情況下打麻將算是娛樂,什么情況打麻將會觸犯法律?一般百姓并不清楚。2017年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特別就此問題給出了明確的答案。成都溫江市民王彬如沒有想到,自己會因為與朋友打5元錢麻將被拘留15日,為了撤銷這項錯誤處罰,她耗費了近7年時...
1.關于賭博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牌場上借錢年限久可以法律起訴嗎?-牌場借錢違法嗎 牌場是一種常見的娛樂方式,但也是一些人違法行為的溫床。在牌場上借錢是一種常見的現象,但是這種行為是否違法呢?本文將為您解答。 牌場上借錢是否違法?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
1.對于網絡賭博國家出臺了哪些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
1.賭錢對社會危害,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
2020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并宣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刑法修正案十一對開設賭場罪進行了...
成都市民打5元麻將被拘15日一案有了新的進展。6月22日,當事人王彬如收到成都市郫都區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法院判令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分局于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王彬如賠償4739.1元,并向其賠禮道歉。王彬如(資料圖)受訪者提供此前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