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役權的從屬性與不可分性
一、地役權的從屬性
地役權的成立必須是需役地與供役地同時存在,因此在法律屬性上地役權與其他物權不同。地役權雖然是一種獨立的權利,并非需役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擴張,但它仍應當與需役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共命運,這就是地役權的從屬性。它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地役權必須與需役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一同轉移,不能與需役地分離而讓與,即需役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自己保留需役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而單將地役權讓與他人,不得自己保留地役權而將需役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讓與他人,也不得以需役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與地役權分別讓與兩個人。我國物權法規定,地役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轉讓的,地役權一并轉讓,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地役權不得與需役地分離而為其他權利的標的。如果在需役地上設定其他權利,則地役權亦包括在內,例如,在需役地上設定建設用地使用權,則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也得行使地役權,不能單獨將地役權作為其他權利的標的,如單獨以地役權抵押、出租。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地役權不得單獨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一并轉讓。
二、地役權的不可分性
地役權的不可分性,是指地役權為不可分的權利,即地役權不得被分割為兩個以上的權利,也不得使其一部分消滅。在需役地分割時,地役權在分割后的地塊的利益仍然存續。
我國物權法規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受讓人同時享有地役權。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地役權對受讓人具有約束力。
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的免費法律咨詢,可以幫助你解答疑惑。
擔保物權具有從屬性和不可分性。擔保物權特征擔保物權是傳統民法上典型的物權形式。在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條件下,擔保物權制度的目的就是維護社會主義經濟秩序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擔保物權是以確保債務履行為目的,在債務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
物權留置權是擔保物權嗎一、什么留置權留置是指擁有債權的一方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可動資產,前提是債務一方不按照約定履行承諾,此情況之下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留置債務人一些相關財物,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依...
擔保物權,是指以擔保債務的清償為目的,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權利作為擔保物,在債務人不清償到期債務或者出現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就擔保物權的交換價值所享有的優先受償的他物權。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擔保物權的特征主要有:第一,擔...
擔保物權,是指以擔保債務的清償為目的,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權利作為擔保物,在債務人不清償到期債務或者出現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就擔保物權的交換價值所享有的優先受償的他物權。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擔保物權的特征主要有:第一,擔...
一、什么是擔保物權 擔保物權,是與用益物權相對應的他物權,指的是為確保債權的實現而設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財產的交換價值為內容的權利。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債的形式發生的公民、法人之間的經濟聯系日益頻繁,保障債尤其是合同之...
擔保物權的特征有哪些 擔保物權是傳統民法上典型的物權形式。在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條件下,擔保物權制度的目的就是維護社會主義經濟秩序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擔保物權是以確保債務履行為目的,在債務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一種物權。其特征在...
一、什么是擔保物權 擔保物權,是與用益物權相對應的他物權,指的是為確保債權的實現而設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財產的交換價值為內容的權利。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債的形式發生的公民、法人之間的經濟聯系日益頻繁,保障債尤其是合同之...
1.求2011年河南省干部法律知識考試試卷(B) 里面都是侵權法的內容 河南省干部法律知識考試試卷(B) 一、判斷題(每題2分,共20分) l、我國現行的《物權法》是實質意義上的物權法,是狹義的物權法。( ) 2、物權法上所稱的公示原則,...
物權主要是大陸法系民法所采納的概念,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直接支配特定物的財產權利。所謂直接支配,是指權利人無須借助于他人的幫助,就能夠依據自己的意志依法直接占有、使用其物,或采取其他的支配方式。 《法國訴訟法典》23條以下規定了占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