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行政處罰的種類我國《行政處罰法》第8條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責令停產停業;(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二、行政處罰的特點行政處罰具有以下特點:1.行政處罰是以對違法行為人的懲戒為目的,而不是以實現義務為目的。這一點將它與行政強制執行區別開來。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在于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2.行政處罰的適用主體是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這一點使它與刑罰區別......
1.什么是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的概念從學理上有不同的解釋。行政處罰法沒有明確、直接地為行政處罰下定義。行政處罰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各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并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這里首先一個問題是,什么情況要給予行政處罰。不是所有違法行為都給予行政處罰,也就是說要劃清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的界限。有的同志援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認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依法應當承擔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適用本法。 第三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并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第四條 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 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國家法制的逐漸完備,行政處罰方面的相關內容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和關注。由此引起的行政訴訟也逐年增多。本文略談一下行政處罰的主要原則。 行政處罰的主要原則包括了:處罰法定原則、處罰公正原則、處罰公開原則、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過罰相當原則、一事不再罰原則、處罰相對人權利保障原則。 1、處罰法定原則 處罰法定原則不僅適用于行政處罰的實施階段,也適用于行政處......

行政處罰是特定的國家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給予的制裁。行政處分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依據行政管理法規、規章、紀律等對其所屬人員違規、違紀行為所作的處罰。 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的主要區別在于: 第...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行政機關有權采取 行政處罰法: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當事人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處以罰款數額3%的罰款;(二)依法拍賣查封、扣押的財物或者劃撥凍結的...
行政處分: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所屬的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依據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權限而給予的一種懲戒。行政處分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依據有《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行政監察法》等等。...
《行政處罰法》中對行政處罰的期限的規定如下: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
1.法律的處罰種類 法律處罰主要分為刑事和行政處罰。你要問哪一種? 第三十二條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條 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刑事處罰,是司法機關依法對一切違反刑事法律規范,危害社會、情節嚴重的犯罪行為人所給予的刑事法律制裁。 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都是對違法行為的法律制裁手段,但二者卻有明顯的區別: ⑴法律依據不同 行政處罰所依據的是行政法律規范,如《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處罰是特定的國家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給予的制裁。行政處分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依據行政管理法規、規章、紀律等對其所屬人員違規、違紀行為所作的處罰。 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的主要區別在于: 第...
一、簡易程序: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
行政處罰設權與實施權分離原則是指行政處罰的立法權與行政處罰的執行權要互相分離,擁有行政處罰立法權的機關不應享有行政處罰執行權,而擁有行政處罰執行權的機關不應享有行政處罰立法權。確定這一原則的意義在于: 第一,有利于制止亂設處罰、濫用處罰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