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函如何發給對方
律師函如何發給對方,快速就能去找律師?那我們開始我們今天的話題之前,首先要定義什么是好的律師函。個人認為,律師函的要義是既要“揭發”對方的問題,又要“肯定”對方的工作,這樣才能讓對方放下包袱,才能愉快的合作下去。而單純的“揭發”,至少對于目前中國大多數律師而言效果都不好。
那么什么是“肯定”呢?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一是律師對你的案件事實給出對方應當負責的解釋,二是對方的代理人意見。舉個簡單的例子,某起勞動爭議糾紛,原告提供你的
勞動合同、工資流水等證據,律師對該證據的可信度給出肯定意見,那么這就是合格的律師函。那么律師函到底該怎么發,才能讓對方放下包袱呢?那就兩點,一是有一個好律師;二是要讓對方肯定律師。下面說一說發律師函的兩種方式:一、人工發送律師函;二、電子發送律師函;人工發送律師函:1、搜索“律師函模板”、“律師函模板網”這些公眾號,里面有很多的律師函模板,我們可以收集總結自己需要的方法,然后利用模板化的公眾號編輯內容;2、找到模板,將我們公司以及證據等單據、模板內容粘貼進去;3、完善自己內容的條理及內容要點;電子發送律師函:1、手機、電腦都可以發送律師函,我們可以關注律師通這個公眾號,將你的案件案情、證據要點以及律師給的意見發送到后臺,對方就會收到你發送的律師函;2、這里說的是發送到對方的郵箱,那么要想讓對方收到你的律師函,我們得先知道對方的郵箱地址。3、律師通公眾號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里都有對方的郵箱,你就可以使用email發送你的律師函到對方的郵箱。這里有一個技巧,如果對方是微信聯系你,那你可以用手機的微信發送,否則就電腦發送。
之前有同事幫我們開發的免費律師函發送平臺——免費律師函模板|發送律師函|短信律師函發送|微信律師函發送|律師函模板|律師函模板|律師函模板-律師通免費律師函發送平臺。
律師函如何發送
律師函如何發送比較好首先按照律師函的性質,可以分為四種:告知函、咨詢函、預約函、通知函。1、告知函:就是我們收到律師函基本上都是會先進行跟進,如果律師不能履行工作義務也會安排代為發送律師函給對方,同時也避免訴訟的影響。而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律師函必須要具備有法律效力。通常,法律效力包括兩個方面:對方所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當事人在通知中簽署的
委托代理合同是否有效。
當事人對律師函中的條款不清楚也沒有在審核中的,律師最好不要接受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書。2、咨詢函。律師函就是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或法律援助意見書,由律師本人或律師事務所統一撰寫,請函中除寫明律師名稱、職位、當事人的名稱、案件地址、律師事務所,還應該要寫明律師事務所的名稱、電話和傳真、郵編、公司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以及律師的姓名、住址等。律師函發送給的目的是什么?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通過上述規定,律師函發送給的目的是為了給被告實現在合同上的權利的,因此我們不僅要求被告對律師函進行接收,而且還要讓被告對律師函上所述的義務與義務履行時的義務不一致的,那么,如果被告沒有按照律師函上所述的義務來履行義務,我們應該承擔哪些責任?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沒有繳納律師費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責任。我是南京聚源律師事務所,專業從事勞動、勞務類案件代理,更多常見問題,請通過南京聚源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南京私人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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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函如何發給單位
律師函如何發給單位是一個普遍現象,特別是在非本地區的律師朋友看來。為此,民武律師羅列了幾個常見的情況,大家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有針對性的規避,是否可以減少對單位造成的損失,主要看其實際的損失程度是否大于單位少發的文件所造成的損失,那么對于非本地區單位來說,在與客戶約定時,往往會采用往來郵件的方式,來約定來往郵件的時效問題,因此您的行為很有可能被對方以對方已過保管期為由,取消與其的合作關系。那么如何規避法律風險呢?這個問題很關鍵。1.當事人約定時間的,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履行按照通常的理解是很容易理解的,一般由于發起人的主觀性問題,企業在與律師約定的辦理時間達到半小時以上,但收到該信息,就自行解決了,特別是當時只有半小時以上的話,如果企業行程比較緊急,人員比較多的話,客戶不走了怎么辦呢?為避免到時缺少企業的配合,就必須約定時間,特別是在外地的企業,就更要把握好約定時間,并保留郵件作為證據。2.通常寫法是只承諾要在所約定時間之內履行,如果違反要承擔對應責任。但是,有的行為不是我們一次性說如何做就可以講清楚的,要看具體案件,如合同法等,還有就是通常發起人也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3.建議參考當地相關法律規定,有的對方主動約定的,那按照法律規定確定執行。4.建議最好配合配合的是,可以在約定的時間內,對所約定文件,簡單了解一下,一般不要自己主動發給對方,特別是通常是到了所約定的時間才發出,這樣就可以做到時效方面的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