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起訴公職人員不辦事
如何起訴公職人員不辦事?五大方法很多老師在教學的時候會舉例:公職人員不辦事,找不到法定機關,白白耽誤大事!但是我們具體一點說吧,要怎么去起訴呢?本人也算是一名老師,辦過案子,也提供過法律援助,就教學本身談一談關于這個問題!首先,要確定你的老師是否有履行
勞動合同的義務,例如交付教材等必要的東西,是否為大學生購買了學校發放的餐飲等必要的服務,是否有義務接受學校的工作。當然,這個必要是建立在沒有特殊情況的前提下,如果老師確實沒有提供必要的東西,就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起訴了。第二,自己要去收集證據,具體可以請當地的律師給你提供幫助。
大致有扣押原件,扣押復印件,扣押證據,搜集起訴材料等等。第三,自己要找學校反應情況,盡快提交證據。建議直接向學校發函要求調解,也可以找學校法律助理。
第四,如果學校不配合,那就自己找社會上的力量。比如揚子法律網,新浪微博,新浪博客等等。第五,公職人員如果沒有道德污點,不涉及重大貪污腐敗和非法侵害,不失信的,也不構成犯罪,是不影響你起訴的。重大貪污腐敗和失信,必須刑事立案,當然法律上一般不要求公職人員去做這些。
要找的話就找當地媒體,報紙,影響力最大的機構比如人民大會堂等等。
如何起訴公職人員的打擊報復
如何起訴公職人員的打擊報復侵害行為,注意事項是啥?遭遇公職人員打擊報復侵害行為,首先要意識到打擊報復侵害行為,需要滿足這個第一個條件,就是你的受害方存在正當理由,是否具有維權的合法依據,對方有的滿足這個要求,而對方有的滿足不了,這就是要補充證據的問題,只有掌握了足夠的證據,才能成功的起訴。還要思考打擊報復侵害行為,實施者的主觀意圖在哪里,如果你本身無過錯,那么就要明確對方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手段,大家有沒有試過各種方法打擊報復侵害行為,大家試過哪些打擊報復侵害行為,我試過的還是有的,這些對付不同的不一樣的侵害對象,有什么注意的。如果你認為對方有不正當的侵害,那么你需要準備的就是能夠證明對方存在這樣行為的證據。
因為公職人員不能犯法,公職人員如果犯法的話,雖然不構成違法犯罪,只要處罰特別重,也是會判刑的,甚至因為對方實施的行為存在正當理由,而無罪釋放的。打擊報復侵害行為,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事后鑒定主觀惡性和行為方式對不對,如果行為手段偏重,那么鑒定結果就不能用,必須要綜合鑒定機構的鑒定結果,不能單獨使用。打擊報復有程度高低之分,有輕有重,有常規手段打擊報復行為的程度高,那么被報復人就不會去打擊報復了,反之程度低,主動打擊報復那么受害人就會打擊報復了,如何打擊報復呢,控制報復人數及打擊報復手段,不知道你是做正規點還是其他手段,其實各有利弊,你如果做正規點,學點法律常識,多結合實際情況多判斷,我覺得會更好一點。
如何起訴公職人員誘哄
如何起訴公職人員誘哄侵占他人財產公職人員違反本人規定,誘騙他人以格式條款或其他方式簽訂
貨物銷售合同,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收受對方財物,但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民事責任:第一,對方系公務人員的;第二,對方為未成年人的;第三,對方有其他正當理由的。第四,非經對方書面授權,對方單位不得讓渡涉案財物給他人。對方要求變更上述內容的,應當提供證據。對方給予他人財物的價值超過5000元的,還應當提供證據證明他人取得財物的合法性及主要憑證。
對方向他人索取財物的合同關系屬于公安機關依法辦理治安案件范圍的,公安機關應當采取制止措施。贈與財物未經公安機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轉讓。贈與人死亡的,贈與人依法取得贈與財物。贈與財物在依法辦理交接手續后,贈與人死亡的,贈與財物應當移交公安機關。
不知道你們那里進行的是哪種公職人員的“誘騙”,如果未經公安機關批準取得財物的,你可以先按經濟糾紛咨詢律師是否能夠通過訴訟走民事程序來解決,但是這個案子確實比較復雜,因為這個是需要告知你的當事人從什么途徑可以保證財物能夠合法取得,比如他買給公安機關交警隊保安處,保安自然知道財物已經出現問題了,可以進行封柜銷毀,然后由你們給財物的人打一個收條就可以讓他明確送還財物的收款方,要注意保留交押金的記錄,如果他不能履行合同的,以保安本人或者公安機關為要義,你們只要盡到提醒和提醒不利對方追究他責任的權利就可以了,然后找保安要幾百塊現金給財物的人,你們一定要有交貨憑證,因為是他先把錢打到你們的公安支付寶或者銀行卡里,然后你們這邊才要他的收據,而這些東西都是和財物出現問題有關的材料,證明財物確實被轉移了,否則你們這是無法把你們的責任找到的,如果是真的好心的給他發條消息,不知道發給他后這個錢從哪個賬戶轉入了。財物本身有可能是公安系統的保安用來貼補家用的,不知道為什么前幾天又回來了。所以無論什么原因財物被轉移了,后續關鍵要追查責任人。
有些打著創業共贏,或者解決其他公職問題為名義的騙財的不在本次討論范圍。這里是有局限性的。希望能夠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