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一【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繳納著社會保險并且退休后已經領取社會養老保險的又就業的人員】
李阿姨生于1955年,退休前是某廠的會計。退休后李阿姨覺得每天在家賦閑領著退休金的日子并不充實,于是2015年李阿姨和朋友小劉、小于一起投資建了一家水桶廠,李阿姨擔任廠里的出納。廠里除了年終分紅外每月發給李阿姨工資。因為李阿姨是外地人,為了方便李阿姨就住在廠里。李阿姨平時身體健康,但是不幸的是2017年的冬天的一個早晨,李阿姨到了辦公室開完辦公室門后,在上衛生間時猝死在了衛生間。李阿姨的家人與工廠就賠償事宜發生了糾紛最后訴至法院。
李阿姨在工作時間突發疾病當場死亡的事實,工廠與李阿姨的家人都認可。但就李阿姨與工廠是屬于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工廠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雙方成為案件的爭議焦點。
李阿姨再就業時已經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且李阿姨在之前的工廠繳納著社會保險并且退休后李阿姨已經領取社會養老保險了,那么她與自己投資的是水桶廠否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所規定的勞動關系,該類人員在工傷認定時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調整范圍?
首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離退休人員與現工作單位之間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問題的答復》:"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六十一條等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受聘于工作單位,現工作單位已經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費,其在受聘期間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案例中,李阿姨在入職水桶廠前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因此李阿姨與水桶廠應該屬于勞務關系。水桶廠未給李阿姨購買工傷保險且李阿姨是自身原因猝死,因此李阿姨離世也無法按照工傷處理。
李阿姨與水桶廠的關系為勞務關系,主張人身損害賠償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根據該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依據上述法律規定,雇主承擔賠償責任的前提條件是雇員遭受人身損害。案例中,李阿姨是自身原因猝死,顯然水桶廠對李阿姨的死亡不存在過錯或造成其損害。水桶廠對李阿姨的死亡不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再就業,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能否認定工傷】
張大爺生于1954年,2016年張大爺在家附近的甲物業公司從事保潔工作。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約定的聘用時間為2016年2月12日至2017年1月31日。甲物業公司每月按時為張大爺發放工資。2016年12月5日,張大爺在清掃中被甲物業公司的司機王某在倒車中不幸撞傷。2016年12月10日,交通警察大隊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王某負該起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張大爺不負該起非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因張大爺受傷,不能再繼續工作遂向甲物業公司和司機王某提出了賠償請求。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再就業,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張大爺能否被認定為工傷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傷亡的,能否認定工傷的答復》((2012)行他字第13號)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復》((2010)行他字第10號),應確認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張大爺入職物業公司時已經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且張大爺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那么就符合上述的“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同時張大爺受傷是在工作時間在負責清潔工作受傷,屬于“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所以應當認定張大爺與物業公司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符合工傷認定條件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因張大爺所在的物業公司并未給他繳納工傷保險,所以張大爺應享受的工傷待遇有權向單位主張并由單位最終承擔。
需要特別提出,實踐中情況會與案例中所列舉的情況有差別,所以還是要注意所列法條的適用條件。愿退休人員繼續發光發熱的同時也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由于勞動者法律水平不高,對法律認識模糊,經常會望文生義。根據近段時間咨詢的問題,勞動者在維權中常見的誤區常分為以下幾種。一、工傷后不進行工傷認定案例:李某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員工,由于工作期間受傷回家治療休養,期間建筑公司有向其支付工資及醫療費...
在農民工勞動爭議案件中,建筑業農民工勞動糾紛數量占多,這很多是因建筑工程中存在勞務分包、轉包、內包、掛靠等情況,為此以實例方式進行了歸納,僅供參考。1勞務分包:合同效力應視情況而定【案例】 一家公司通過招標方式從一家建設單位承包到樓房...
【最高人民法院答復】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2012〕蘇行他字第0002號《關于楊通訴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終止工傷行政確認一案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同意你院傾向性意見。相同問題我庭2010年3月17日在給山東省...
【最高人民法院答復】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2012〕蘇行他字第0002號《關于楊通訴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終止工傷行政確認一案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同意你院傾向性意見。相同問題我庭2010年3月17日在給山...
黎叔,男,1956年8月10日出生,2018年12月19日入職北京某保潔公司,入職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2020年2月6日20時左右,黎叔在下班打卡時突然倒地不起,北京市紅十字會緊急救援中心到場后確認死亡,后經司法鑒定為猝死。2020年2月...
在私人工地工作受傷,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屬于工傷,建議參照以下意見: 一、遇到工傷怎么辦? 1、如果在工作過程中遇到事故傷害,應當馬上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同時,及時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
裁判要點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并不必然導致勞動合同的終止,用人單位續聘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且尚未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雙方形成勞動關系。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受傷時,應當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基本案情黃某(女)于2009年12月5日...
最高院公報案例:雙重勞動關系下工傷賠償責任由哪個單位承擔? 伏恒生等訴連云港開發區華源市政園林工程公司工傷待遇賠償糾紛案 【裁判摘要】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企業內退人員,在與原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的前提下,到另一單位從事勞動、接受...
評殘賠償標準 傷殘評定標準 一級傷殘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意識消失; 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 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各種活動...
根據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