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去法院起訴公司還錢
如何去法院起訴公司還錢?要去哪里起訴?是不是自己去起訴?法院會不會需要有委托人?委托人是否知情?找誰?如何找?法院會不會審查證據不支持?......通過這個案例,告訴你在面對公司借錢不還時,如何找一個公正的法律人士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劉某與劉某某股份公司、姚某股份公司及姚某前妻于某簽訂了股份
轉讓合同。姚某以劉某代持公司的股份,要求劉某履行
股份轉讓合同上的股份
轉讓協議。劉某因股份未轉讓而面臨訴訟。
為規避法律風險,雙方未經對方同意又在對方不知情下用另一股份代持的公司轉讓了另一公司的股份。本案經審理,法院認為股份代持合同由兩方當事人簽訂,股份轉讓公司與劉某先生認為不屬于代持,故不同意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合同,也不再與劉某簽訂股份轉讓合同。法院委托執行人代理劉某還錢訴訟案件,一審法院經審理駁回劉某的訴訟請求。為進一步清除《合同法》效力缺陷,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如下:劉某作為主體,認可其作為股東承擔相應責任,此事實得到證實。根據《民法通則》規定的訴訟時效規定,劉某自接到法院通知起向姚某索要因股份轉讓而產生的債務,法院應當支持其請求。
最高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63條:“訴訟時效期間由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當事人主張權利的,不受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又《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7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當事人再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合同無效、撤銷合同或者恢復原狀、變更合同內容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這一規定無疑明確了訴訟時效的有效性和延續性。那么,股份代持是否因“訴訟時效的存續不受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而喪失其效力?從上述《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看,股份代持的訴訟時效不因“訴訟時效期間的延續不受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而喪失其效力。
考慮到主體主張權利的時效期間和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僅為三年,因此劉某完全可以主張因股份代持的訴訟時效期間的存續而喪失主張股份代持的權利。
怎么去法院起訴公司
怎么去法院起訴公司?1、到工商管理局申請注冊公司,如果自己能夠提供工商注冊信息,可到工商管理局直接申請工商登記,如果不能的話,還是建議找一家專業的財稅代理公司辦理注冊登記手續;2、到公司注冊所在地或經營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貨款;3、可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4、若公司賬戶有錢但不能到賬,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5、如確實執行不了公司財產,可到法院申請申請拍賣該公司財產;辦理公司注冊的費用是多少?公司注冊的費用除了有注冊資金外,還要有每年一次的年檢,一般公司每年要進行按時的年檢。申請時也要按時繳納國家規定的稅務。對此,大家還要特別關注一下關于公司注冊可能出現的幾種情況:1、沒有盈利,也要辦理公司;這種情況是不合理的,如果沒有盈利也要注冊公司,企業如果不盈利怎么辦?公司是要有盈利的,如果虧本運轉就會出現經營風險,公司注冊失敗了,那么做為小的創業者,公司注冊過后,小的創業者就會搭進去大筆資金,兩敗俱傷。2、公司注冊后,一直不做賬,一拖再拖;有的創業者在注冊公司后,沒有經營或一直空置狀態,這樣公司是會被查封的,查封后再去做賬,是不符合公司辦理注冊登記的要求的。所以注冊公司后,一定要多存一點錢,不要一直空著。
如果注冊之后,一直不做賬或一直拖延,就是不合理的。3、沒有做過公司的注冊;有很多小公司法人是創始人,這樣的創始人給公司注冊幾十家甚至幾百家,都沒有一家公司營業的情況也不少見,除了讓公司花錢多之外,這也是一種不合理的。小的創業者往往不會給公司繳納稅款,那么就是有滯納金的;每個月的公司給發工資都要交公司稅務,或每月還是要繳納一部分稅,這個和每個月還能剩多少錢關系不大。如果創業者公司營業沒有經營,那么更要趕緊辦理公司了,如果在注冊之前公司就被吊銷,這樣的情況可是一點稅務就不能抵扣的,那么就非常麻煩。如何避免公司注冊以后,不能變更財務,查賬?1、做賬:按照《會計法》及《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企業財務活動必須要按照規定進行會計核算,有帳簿記載,各項業務經過賬簿記載清楚,確認無誤后再做登記;2、執照轉讓:執照不允許轉讓,但是公司在注冊完成后即可轉讓,公司最好還是到工商局辦理企業轉讓手續。注冊公司的流程:公司注冊不需要花費太多,準備資料工商執照、財務、工商銀行開戶、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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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去起訴公司
怎么去起訴公司,要求公司為自己提供代繳五險一金的服務?如果你對此有疑問,下面這篇文章為你詳細講解:五險一金怎么交和代繳代理公司有什么關系五險一金怎么交和代繳代理公司有什么關系五險一金怎么交和代繳代理公司有什么關系五險一金怎么交和代繳代理公司有什么關系簽署
勞動合同后,去社保局申請斷繳記錄,或者直接和單位協商,用完了就報銷。社保斷交對買房買車肯定有影響,但也不是特別大,看你經濟能力。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按照法律規定,員工可以隨時辭職,若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所應付社保費用,并按規定向用人單位提供社保待遇。但是勞動者應堅持繳納社保,因為用人單位用工過程中的不正當行為也是需要支付勞動者賠償金的。
若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對于勞動者未來的職業生涯就有極大的影響。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解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系。若勞動者比較擔心與單位簽訂協議,簽訂協議的雙方也是需要簽訂書面協議的。只要勞動者已簽訂協議,該協議就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達成的協議合法有效嗎?答案是當然有效的。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之前可以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也不能以此為由拒絕接受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對此,建議勞動者大可不必去糾結,因為這樣對勞動者并不公平。當然,員工前往勞動仲裁時,員工就要填寫一份關于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繳納社保情況的書面表格,而表格中應明確提出如果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就要按照每月賠償給員工補繳社保。在此,建議勞動者通過該方式協調單位給與員工社保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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