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民工如何申請法律援助
農民工如何申請法律援助?維權出路在哪里?——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21年后農民工再也不敢欺負老板了_搜狐新聞_搜狐網兩人起訴七個農民工逃債:以萬為單位虛構債務,原告亦可勝訴!農民工最怕什么事發生?說自己是老板,公司都是你的?認錯態度良好?申請政府賠償?...司法實踐中,農民工的維權路不好走,常會遇到一些令人匪夷所思、本不該如此的情況。而法院在處理此類糾紛時,往往會依照一般的經濟糾紛予以審理,而對于農民工要求的政府賠償,或者要求的其他公平合理的審判處理常常難以滿足。這個時候,就會涉及到拆遷時對農民工進行補償。那么,在拆遷時,農民工如何向政府申請賠償?申請賠償,需要與什么方簽訂補償協議?有沒有有效的法律途徑能夠保障農民工申請賠償的權利呢?本文將對此進行詳細論述。
協議內容概述《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對農村土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村民之間形成的爭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處理。”也就是說,法律明確規定了不同的爭議需要由不同的土地經濟組織或是集體進行處理。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集體或是村集體在征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所有的土地時,應當將征收土地所得的全部財政性收入和依法應當給予農民的補償費用劃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賬戶。
村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本法規定解決征地補償、安置問題后,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他成員一起對征地補償、安置問題提起訴訟,協商解決。雖然法律明確規定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支付主體,在具體執行層面應當是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但一般只有在涉及到村集體所有土地轉讓,有村集體經濟組織資格的法院才有資格進行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直接給予農民土地補償的都是國家賦予的土地用益物權,它們是國家強制性的經濟權利,且這些權利是具有強制性、可控性的。所以,村集體組織向農民要補償,肯定要與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其他成員簽訂一份協議,協議中應當包含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內容,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審核內容,補償標準、方式等。具體的,建議補償標準可以作為一份被征地農民的專用法律文書,根據協議內容明確放棄宅基地。如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無法明確給予農民補償時,可根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和《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主協商解決,沒有爭議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處理。
一旦確定的補償方案被村集體否決,。
農民工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
農民工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法律援助可以與勞動爭議調解不發生法律效力如何取舍?。答:在客觀情況尚未發生重大變化前,應當按照調解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認定辦理,但如果有下列情形,或者經法院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或者經法院裁定認定,履行認定的工作義務的,應當遵循下列規定:(一)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使調解組織在爭議解決時很難適應變化情況;(二)爭議的雙方或者多方達成和解的,爭議方支付的賠償費用以及支付方式已經于調解時明確;(三)對爭議解決的賠償金額有異議,達成
調解協議后才能認定其計算方式和金額,爭議金額已經達成調解協議;(四)調解時簽訂書面
勞動合同的,調解協議有效。在取得調解組織的調解協議后,如有多人不能適應,不可隨意簽訂多份調解協議,但若愿意簽訂且還未簽訂的,可以簽訂;(五)調解協議有效的,在調解期間不得解除調解工作,調解工作原則上由調解組織自行實施,單位不能反對、制止調解工作。補充:《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八條不發生法律效力第八條仲裁庭收到仲裁申請后,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裁決,對于裁決不服的,可以在裁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八條裁定不生效的,仲裁庭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撤回裁定。補充:調解程序具有無限制性第八條依照法律規定,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人民法院應當組織調解工作,認定該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
如不屬于,人民法院可以在仲裁員認定不屬于勞動爭議的六十日內制定判決,判決屬于勞動爭議的,除作出裁決書之外,還應當發出裁定書。《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條裁定駁回申請后,調解工作不得繼續進行第三十條對申請人應當執行的調解任務,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繼續進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得超過十二個月:(一)雙方對調解的裁決達成協議,或者雙方未就調解的結果達成協議的;(二)雙方就調解的結果達成協議,對調解要件尚未履行或者未完成的;(三)應當仲裁機構未依照規定書面送達調解協議的;(四)對調解人員未予任命或者調解工作已經結束的;(五)調解協議未加蓋公章的;(六)調解協議超過年度計劃的;(七)未經過人民法院許可裁定撤銷的;(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條調解委員會違反國家規定裁定駁回申請人的申請的,撤回其申請。補充:依法成立的調解委員會不具有調解力第八條在同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下設的各類調解組織之間設置同一調解組織的,應當將調解組織的名稱、形式注明,列入本所規定。
農民工法律援助免費咨詢
農民工法律援助免費咨詢,或者直接打電話過來咨詢:(1)案情簡介:農民工兄弟與招聘方簽訂工程合同,約定了工程分三期付款。雙方簽訂合同的時候工程款已經確定。最后一期工程結算約定了工程分三期結算。雙方沒有完全履行對工程的確定性承諾,農民工也未參與其中。案件當中雙方對提前解決該合同糾紛過程都有責任,農民工弟弟承擔一部分違約責任,招聘方承擔相應的責任。(2)雙方訴求:招聘方希望與農民工分期結算工程款,雙方能夠通過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農民工希望以借助勞動仲裁確認雙方依法合同提前解決不合理工程款時間的違約責任并要求提前履行對工程造成的損失承擔違約責任。(3)法院判決:法院認為,雙方在提前解決合同債務的確定性承諾上存在一定的約定。如果雙方確實沒有履行該約定,應當承擔責任。(4)實務處理:如果雙方對履行確定性承諾存在一定的約定,雙方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提起確認性承諾之訴或者提起確認承諾之訴。
對于確認承諾之訴,實務中往往要求對于不履行確定性承諾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對于確認承諾之訴則要求一方履行確定性承諾,否則有可能導致勞動仲裁中雙方因證據不足導致無法通過確認承諾之訴解決,經仲裁調解后,如果勞動仲裁認為確定性承諾事實不成立,可以承擔相應違約責任。(5)律師建議:法院支持確認承諾之訴的一方可以收取承諾金額的20%-25%來確定雙方解決不合理工程款時間的違約責任。(6)訴訟費用的繳納:以解決問題的實際需要,而不是雙方當事人的付出多少。如果自己并不需要爭議中一方支付解決確定性承諾之訴的訴訟費用的話,就自然不會提出訴訟費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