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各大新華書店應該有售的,如西單、中關村的新華書店。
如果沒有的話,甘家口有個建筑書店,去那里看看,或者去海淀圖書城,那里有專門的法律書店。如果都沒有的話,直接找城管部門,看他們有沒有賣的。
目前正在修訂之中,當前仍在使用的是2002年通過的北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具體內容如下: 北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城區、近郊區和遠郊區縣的建制鎮、開發區、風景名勝區。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全面規劃,配套建設,綜合治理。 本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分片負責、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主管部門。區、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市、區、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所屬的市容環境衛生監察組織和街道、鄉、鎮市容環境衛生監察組織負責日常的檢查監督工作。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教育、文化、衛生、宣傳等部門,應當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市容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維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不得妨礙、阻撓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履行職務。
對損害、破壞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勸阻和舉報。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推行環境衛生工作承包責任制,逐步實行環境衛生服務社會化和有償服務,提高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素質和服務水平,改善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條件,提高工資福利待遇。
第七條 對在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以及在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八條 各種建筑物和設施,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保持整潔、美觀和完好。
第九條 張掛標語、張貼宣傳品等,應當經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準,并且書寫規范,字跡清晰,保持整潔。 第十條 設置的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牌匾等,應與周圍景觀諧調,整潔美觀,保證安全,及時修飾。
大型戶外廣告的設置,必須征得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的同意。 第十一條 設置戶外霓虹燈、燈箱、電子顯示牌等,應當保持功能完好。
出現損壞或者燈光顯示不全等情形時,應當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第十二條 在市人民政府規定范圍內的臨街建筑物的陽臺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閉陽臺必須符合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規定圍擋。施工期間,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塵土飛揚、污水流溢、施工車輛車輪帶泥行駛。
工程竣工后,對場地內的剩余材料、工程棄土及其他雜物,應當及時清理干凈。 第十四條 在城市道路行駛的車輛,應當保持車容整潔。
運輸流體和散裝貨物,應當密封、包扎、覆蓋,不得沿途泄漏、遺撒。 第十五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確因需要,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擺設攤點,必須征得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同意,并應當保持整潔,接受監督管理。 第三章 城市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六條 城市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本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七條 城市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工作,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城市主要道路、廣場,由環境衛生專業單位負責; (二)居住區、街巷胡同等地方,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負責; (三)公共場所、公共綠地、集貿市場、公路、鐵路沿線、河湖水面以及單位內部,由各管理單位負責; (四)零散攤點,由從業者負責; (五)公共廁所、單位內部廁所,以及垃圾收集站,由其產權單位或者管理單位負責。
第十八條 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劃分的衛生責任區承擔清掃保潔責任,并簽訂環境衛生責任書。 衛生責任區的劃分標準,由市環境衛生管理局制定。
第十九條 城鄉或者行政轄區的接壤地區,由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管轄的范圍,確定責任單位或者責任人,負責清掃保潔。 第二十條 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從事各種作業產生的渣土、污泥、枝葉等棄物棄料,由該作業單位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負責清運干凈。
第二十一條 對易于孳生、聚集蚊蠅的場所,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消滅蚊蠅。 第二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有計劃地發展城市燃氣,改變燃料結構;鼓勵和支持凈菜上市和回收利用廢舊物資;控制物品的無效包裝,增加標準包裝容器的比重,減少城市垃圾的產生。
對城市生活廢棄物,逐步。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實施辦法》的通知 魯政發〔1995〕49號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省政府各部門: 《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業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日 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設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條例》和本辦法。
第三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負責、專業人員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衛生、交通、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做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
第五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把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所需經費,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任務量撥付。
第六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監察隊伍,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監察;地方性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監察人員在履行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監督檢查職責時,必須佩帶統一的執法標志。
在執行處罰時,必須有二名以上監察人員在場,并出示有關證件。 第七條 城市人民政府及教育、新聞等有關單位應當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增強全體市民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主要公共場所設置維護市容環境衛生的宣傳標牌。 第八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設立公開電話,建立市容環境衛生投訴制度。
市民發現有違反《條例》和本辦法行為的,均可向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投訴進行登記,并認真處理。
投訴人要求答復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于10日內給予答復。 第九條 城市中的建筑物、公共設施、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公共場所等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
沿海、旅游、開放城市,可以結合本地具體情況制定嚴于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 第十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應當保持建筑物的整潔、完好、美觀,對影響市容的殘墻斷壁、危險房屋、構筑物等,產權單位和個人應當在限期內進行修整、改造或拆除。
第十一條 城市主要街道兩側的建筑物的臨街面進行裝修改建時應當經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十二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公安、交通部門配合下,負責交通運輸工具的容貌和環境衛生監督。
進入市區的各種交通工具應當保持外型完好、整潔,并應做到: (一)貨運車輛運輸液體、散裝貨物,要裝載適量、密封、包扎、覆蓋,不得沿街泄漏、遺撒; (二)畜力車應當嚴格按規定進城,并按規定路線行駛; (三)機動車、自行車停車場設置地點應適當,車輛排列要整齊。 第十三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的容貌和環境衛生監督,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施工單位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臨街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標志并進行圍檔; (二)施工現場的材料和機具應當堆放整齊; (三)施工建筑廢渣必須及時清除,不得影響市容; (四)施工廢水須經沉淀后方能排入下水管道,嚴禁施工廢水冒溢; (五)停工場地應當及時整理并作必要的覆蓋; (六)竣工后,要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 第十四條 城市中環境衛生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環境衛生標準。
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定點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五條 城市道路上設置的各種井蓋由設置單位保持完好、正位。
井蓋出現破損、移位或者丟失的,設置單位應當及時更換或正位。 第十六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環境衛生設施的竣工驗收。
環境衛生設施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環境衛生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第十七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公共廁所建設規劃,并進行建設和改造。 新建公共廁所凡具備條件的,均應建成水沖式公共廁所;現有旱廁應逐步改造成水沖式公共廁所。
設置在主要街道兩側、繁華區、旅游區的公共廁所可以適當收費。 第十八條 飛機場、火車站、公共汽(電)車始末站、碼頭、公園、文化體育場所、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按照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自行設置環境衛生設施,并負責搞好管理和清掃保潔。
單位內部的環境衛生設施,應按照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自行設置、改造和管理。 施工單位應當在建筑工地設置生活垃圾容器,搭建臨時廁所,并搞好管理和保潔,工程竣工后,及時清理拆除。
第十九條 市區。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實施辦法》的通知 魯政發〔1995〕49號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省政府各部門: 《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業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日 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設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條例》和本辦法。
第三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負責、專業人員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衛生、交通、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做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
第五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把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所需經費,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任務量撥付。
第六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監察隊伍,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監察;地方性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監察人員在履行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監督檢查職責時,必須佩帶統一的執法標志。
在執行處罰時,必須有二名以上監察人員在場,并出示有關證件。 第七條 城市人民政府及教育、新聞等有關單位應當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增強全體市民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主要公共場所設置維護市容環境衛生的宣傳標牌。 第八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設立公開電話,建立市容環境衛生投訴制度。
市民發現有違反《條例》和本辦法行為的,均可向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投訴進行登記,并認真處理。
投訴人要求答復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于10日內給予答復。 第九條 城市中的建筑物、公共設施、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公共場所等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
沿海、旅游、開放城市,可以結合本地具體情況制定嚴于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 第十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應當保持建筑物的整潔、完好、美觀,對影響市容的殘墻斷壁、危險房屋、構筑物等,產權單位和個人應當在限期內進行修整、改造或拆除。
第十一條 城市主要街道兩側的建筑物的臨街面進行裝修改建時應當經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十二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公安、交通部門配合下,負責交通運輸工具的容貌和環境衛生監督。
進入市區的各種交通工具應當保持外型完好、整潔,并應做到: (一)貨運車輛運輸液體、散裝貨物,要裝載適量、密封、包扎、覆蓋,不得沿街泄漏、遺撒; (二)畜力車應當嚴格按規定進城,并按規定路線行駛; (三)機動車、自行車停車場設置地點應適當,車輛排列要整齊。 第十三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的容貌和環境衛生監督,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施工單位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臨街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標志并進行圍檔; (二)施工現場的材料和機具應當堆放整齊; (三)施工建筑廢渣必須及時清除,不得影響市容; (四)施工廢水須經沉淀后方能排入下水管道,嚴禁施工廢水冒溢; (五)停工場地應當及時整理并作必要的覆蓋; (六)竣工后,要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 第十四條 城市中環境衛生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環境衛生標準。
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定點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五條 城市道路上設置的各種井蓋由設置單位保持完好、正位。
井蓋出現破損、移位或者丟失的,設置單位應當及時更換或正位。 第十六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環境衛生設施的竣工驗收。
環境衛生設施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環境衛生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第十七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公共廁所建設規劃,并進行建設和改造。 新建公共廁所凡具備條件的,均應建成水沖式公共廁所;現有旱廁應逐步改造成水沖式公共廁所。
設置在主要街道兩側、繁華區、旅游區的公共廁所可以適當收費。 第十八條 飛機場、火車站、公共汽(電)車始末站、碼頭、公園、文化體育場所、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按照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自行設置環境衛生設施,并負責搞好管理和清掃保潔。
單位內部的環境衛生設施,應按照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自行設置、改造和管理。 施工單位應當在建筑工地設置生活垃圾容器,搭建臨時廁所,并搞好管理和保潔,工程竣工后,及時清理拆除。
第十九條 市區。
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市容環衛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行政職能部門,主要擔負著全市市容環境衛生建設和管理的職能。市市容環衛局及下屬的上海市廢棄物管理處、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水上管理處、上海市渣土管理處、上海市機動車輛清洗管理處、上海市市容監察總隊,可依法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景觀燈光、戶外廣告、生活廢棄物、特定污染物、機動車輛清洗保潔、市容環境衛生設施設置、作業服務等實施監督和管理。
為了加強本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維護城市整潔、優美,保障市民身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及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近幾年來,市人大、市政府先后頒布了《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上海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管理辦法》、《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飯盒管理暫行辦法》、《上海市禁止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暫行規定》、《上海市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規定》、《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規定》、《上海市集鎮和村莊環境衛生管理暫行規定》等一批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以法律的形式將美化環境、凈化市容、造福人民的責任落到了實處,對市容環境衛生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作出了全面的規定。
市政工程常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有:
1.《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管理規定》 (建城[2002]221號)
2.《市政工程質量等級評定規定》 (建城[1992]68號)
3.《市政工程質量等級評定補充規定》 ((95)建城市字第1號)
4.《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
5.《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01)
6.《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 (GB/T50328-2001)
市政工程:
在我國,市政設施是指在城市區、鎮(鄉)規劃建設范圍內設置、基于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各種建筑物、構筑物、設備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都屬于市政工程范疇,比如常見的城市道路,橋梁,地鐵。
市政工程常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有:1.《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管理規定》 (建城[2002]221號)2.《市政工程質量等級評定規定》 (建城[1992]68號)3.《市政工程質量等級評定補充規定》 ((95)建城市字第1號)4.《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5.《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01)6.《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 (GB/T50328-2001)市政工程:在我國,市政設施是指在城市區、鎮(鄉)規劃建設范圍內設置、基于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各種建筑物、構筑物、設備等。
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都屬于市政工程范疇,比如常見的城市道路,橋梁,地鐵。
1.<> (建城[2002]221號) 2.<> (建城[1992]68號) 3.<> ((95)建城市字第1號) 4.<>(GB50319-2000) 5.<>(GB/T50326-2001) 6.<> (GB/T50328-2001) 7.<>。
1.環衛方面的法律法規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實施辦法》的通知 魯政發〔1995〕49號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省政府各部門: 《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業經省政府同...
1.涉及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知識有哪些 國家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國務院行政法規: ·《城市綠化管理條...
1.市政工程常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有哪些 市政工程常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有:1.《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管理規定》 (建城[2002]221號)2.《市政工程質量等級評定規定》 (建城[1992]68號)3.《市政工程質量等級評定...
韓某于2002年10月進入區環衛處從事道路保潔工作,雙方沒有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只與環衛處簽訂了一份《崗位責任書》,該崗位責任書對韓某從事的具體工作有十分具體的管理規定,并有詳細的獎懲規定。2003年9月清晨,韓某在工作區域內工作時,被一輛大...
在一些崗位上,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較為多見。這種用工方式主要表現為,由專門的勞務派遣公司對勞務者進行培訓,安排其到其他公司工作。那么在提供勞務者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傷時是否可以向用工單位索賠呢?日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在...
1.涉及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知識有哪些 國家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國務院行政法規: ·《城市綠化管理條...
導讀案情簡介裁判結果典型意義 在公共交通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他人通行的物品。無法確定具體行為人時,環衛機構作為具體負責道路清掃的責任單位.應當根據路面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巡查頻率和保潔制度.并在每次巡查保潔后保存相應的記錄.保持路面...
1.誰知道《榮縣市容市貌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榮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我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創建人居優良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01號)、《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國務院...
1.綜合辦公室的職責是什么 綜合辦公室是協助公司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并負責企業信息化、綜合管理、資料室管理、企管等綜合管理職能機構。綜合辦公室:1、圍繞著公司的方針、目標、要求,組織開展本部門工作。2、負責籌備、組織、安排公司召開的會議和全體...
1.垃圾分類在我國不能有效實行的原因是什么 一是我國人口眾來多,垃圾產生量巨大,并且,公眾大多缺乏垃圾分類的意識。同時,城市街區和人口密集的特點使得我國現階段無法實行定點、定時回收垃圾的方法,只能簡單依靠分類垃圾筒回收。二是市場化、社會化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