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即被執行人未在法律文書規定的期間履行支付義務,那從履行期限屆滿次日開始債務利息按此前債務利息的兩倍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于2017年6月27日經過第三次修正,“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并未在第二百二十九條中予以規定,而是在第二百五十三條中加以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19次會議通過)
法釋〔2014〕8號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第二條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履行期間的,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被執行人履行完畢之日;被執行人分次履行的,相應部分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每次履行完畢之日。
人民法院劃撥、提取被執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紅利等財產的,相應部分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劃撥、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財產拍賣、變賣或者以物抵債的,計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債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財產通過其他方式變價的,計算至財產變價完成之日。
非因被執行人的申請,對生效法律文書審查而中止或者暫緩執行的期間及再審中止執行的期間,不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第四條 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先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再清償加倍部分債務利息,但當事人對清償順序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給付外幣的,執行時以該種外幣按日萬分之一點七五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但申請執行人主張以人民幣計算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以人民幣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應當先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外幣折算或者套算為人民幣后再進行計算。
外幣折算或者套算為人民幣的,按照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起算之日的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機構公布的人民幣對該外幣的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機構未公布匯率中間價的外幣,按照該日境內銀行人民幣對該外幣的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或者該外幣在境內銀行、國際外匯市場對美元匯率,與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進行套算。
第六條 執行回轉程序中,原申請執行人遲延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的,應當按照本解釋的規定承擔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第七條 本解釋施行時尚未執行完畢部分的金錢債務,本解釋施行前的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按照之前的規定計算;施行后的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按照本解釋計算。
本解釋施行前本院發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準。
如果被執行人不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法院會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按照人民銀行貸款利率的兩倍從被申請人那里收取延遲履行債務利息。
這個利息是很高的,比如銀行一年的貸款利率是6%,那么被申請人就要付12%的利息,這是除本金額外的,而且時間越長,利率越高。
注意是貸款利率不是存款利率。
舉例:法院判決敗訴方應付100萬給對方。
如果在規定給付的日期一年后才給付,則需要給付112萬(假定銀行1年利率為6%,5年為7%)
如果在5年后給付則需要給付100 7*2*5=170萬
跟銀行的計算方法基本一致,可以細化到日計算。
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法院判決數額的債務約定利息的兩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含判決確定的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區分為一般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利息兩部分,判決利息按判決確定的利率計算;3、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按日萬分之一點七五的標準計算。
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后開始計算至執行時止
簡單解釋一下加倍支付利息的含義:加倍支付利息不是三倍,也不是兩倍,而是常規利息 處罰性利息,這里處罰性利息的計算也不乘以2,而是按照:未履行的除一般利息債務(大部分情況就是本金)*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天數。結合題主的案例,按照法院的判決(當然法院這個1.75是沒有問題的,按照法律規定就是這個數),加倍支付利息=常規利息 處罰性利息。因為沒有約定利息,法院也沒支持利息,所以這里的常規利息為0,即加倍支付利息=0 處罰性利息=0 本金*萬分之一點七五*天數。具體金額樓主帶入公式即可。純手打,給好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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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他是從哪里貸的,如何約定的。一般沒有這么嚴重,就算高利貸也沒有這么玩的,超一天也要多還一倍?頂多是超期會罰息或者約定每超一天,陪多少違約金,超的時間越長,利息就越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民事訴訟法 加倍支付延期利息怎么算?幾倍?加一倍,即按雙倍支付延期利息。如何理解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

45塊錢鬧到法院去了啊,如果判決沒定利息多少,一般按銀行貸款利率。欠款37000 法院判決延期履行付雙倍利息,已過75天。利息如何算算出有多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14...
可以,銀行利率四倍是指法院支持的。加倍罰息是判決生效后被告均不執行判決的一種經濟懲罰。是可以高于銀行利率四倍。法院判決所定還款日期,逾期不還按照國家那條規定予以加倍罰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
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不按照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限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在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內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滯納金。最高人民法院關...
法院判決生效后,執行逾期利息,是按照人民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還是一年期貸款利率。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
1、欠錢不還的,債權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債務人,由法院判決債務人承擔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2、經法院判決后仍不償還的,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后,債務人需要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原來沒有約定利息的,需要支付相應的遲延履行金。民事訴訟法...
按照日萬分之1.75計算,法律依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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